发布时间:2022-1-23 分类: 电商动态
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发布《数据所有权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数据主权,促进了数据开放,进一步深化了数据流动性。最近,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推出了一系列数据交易规范和制度,包括《数据权利确认管理暂行办法》。目前,大数据产业发展面临四大瓶颈。首先,数据权利的类型不明确,无法确定适用于所有权法、财产法和知识产权法的法律;第二,数据权利的主体是属于数据生产者(个人、企业、政府)还是属于数据持有者(企业、政治和法律)存在争议;第三,数据控制权与数据使用权的界限不清,如何区分不清;第四,数据很容易通过互联网复制,所有权保护非常困难。6月27日,在《民法典》中具有统一纲领性作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草案)》将网络虚拟财产的财产所有权纳入《民法通则》的讨论范围。数据信息“将其纳入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做法被认为是虚拟财产立法保护的前奏,解决了当前数据权利确认问题,使数据真正被视为资产或知识产权一项交易,在草案发布之前就开始了数据权利确认的探索,4月24日,其首个大数据注册和权利确认服务的公开发布可以被视为在国内外澄清、完善、确立数据主权和深入挖掘数据价值的里程碑。目前,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已总结实践经验,正式发布《数据确权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指出,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交易的数据不是底层数据,而是基于底层数据进行数据清理、分析、建模和可视化的结果。这完全解决了如何保护数据隐私和数据所有权的问题。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总裁、第九动力大数据创始人王三手详细阐述了大数据的注册和确认。大数据注册与确权是将数据视为一种实际资产,通过贵阳大数据交换数据平台尝试注册数据所有权,然后对数据使用权和运营权进行公开招标,实现数据注册、确权和实现。王散寿认为,如果数据不能确定权利归属,交易就不会进行,大数据产业的万亿产值也就不会发展。为了激活万亿产值,迎接大数据时代的机遇和挑战,贵阳大数据交换始终致力于推进大数据保护,遵循数据主权、数据保护、数据自由、数据安全的基本原则,构建数据主权管控体系,深入挖掘数据价值,积极推动大数据交易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此次发布的《数据确权管理暂行办法》通过数据交易中的所有权管理,实现了数据主权的可控性和可管理性,真正实现了数据的安全开放,进一步深化了数据的流动性,并从整体上提升了中国大数据产业的发展水平,为解决数据发展迫切的现实问题提供了一个示范案例,其未来相当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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